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页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第42节  (第2/3页)
后背发了会儿呆,下意识地问:“胡哥,你几岁上战场的?后背的这道伤疤恐怕快有十年了。”    “小郎不愧是神医,这个伤确实是十年前遭受的,当时刚上战场,为人莽撞,被人从后背砍了一刀,看到着是否很吓人?”    “不会啊,男人嘛,要有几条疤痕才帅气,如果你当时能遇上我,这条疤肯定没这么明显。”正确的处理伤口,也会对皮肤愈合后的美观有影响。    所以很多人在受伤后都喜欢去整形医院缝合,就是为了伤好后尽量不留疤。    “哈哈…那时候小郎君才出生几年啊,就算真遇上了,你又能做什么?”    唐越自己也笑了,确实啊,十年前他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交集,想碰上根本不可能。    没过多久,有人送了饭菜来,唐越闻着竟然比之前几天吃的都好。    他从菜盘子里挑到了一块肉,啧啧有声:“今日竟然集体开荤了,有什么大喜事吗?”    胡金鹏大口大口地吃饭,混军队的人大概都是这样,吃饭嘛嘛香。    他吞下食物,才出声解释:“明日就抵达秦阳城了,作战前一日让将士们吃饱吃好是惯例,不用在意。”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唐越咬着那块并不香的肉,突然觉得味道也挺好,难怪人们都说断头饭特别香。    呸呸!童言无忌!唐越暗暗啐了一口。    “到秦阳城后可要稍作休息再剿匪?”    胡金鹏摇头:“按报上来的地点,就在咱们去秦阳城的必经之路上,也许等不了进城后了。”    唐越听他这么一说,三口两口扒了饭,丢下饭碗去找赵三郎和平顺了。    他可没忘记,这两个蠢货身上还挂着一条人命呢,也不知道是他们要别人的命还是被人把命索去了。    赵三郎和平顺住在山峰的另一侧,唐越在山林里穿梭了半个时辰,遭遇了一批狼群,一只老虎,几只受了惊吓的野兔野狗。    还好他带的人多,狼群远远看过来还没行动就撤退了,那只不会审时度势的老虎则被山等人消灭了。    唐越看着昔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倒在血泊里时还很不忍心,暗暗自责了好一会儿。    找到赵三郎,唐越发现他竟然又和平顺开打了,两家的护卫各自占一个阵营,纷纷给自己人打气。    唐越到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了,依然是赵三郎赢了,不过也没占到多少好处,脸上旧伤添新伤,早没了美男子的俊秀白净。    “有这体力和斗志,明日就不用担心你们杀不了敌人反被杀了。”唐越打趣道。    “明日……”两位少爷同时喊出声,张着嘴巴无所适从。    打架的兴致也没有了,两人化干戈为玉帛,用同一盆水洗了手,把唐越拉进帐篷里好好商议商议。    唐越之前教给平顺的那些小招也都教给赵三郎了,连药也给他准备了一份。    “记住,千万别逞强,没什么比命要紧的,若你们真要去赶马车,本公子就……”    “陪我们一起去?”赵三郎兴奋地问。    唐越翻了个白眼,“如此丢面子的事情本公子绝对不做,不过可以给你们一点精神上的安慰。”    “何为精神上的安慰?”    “就是这……”唐越说完分别拥抱了一下赵三郎和平顺,“好好努力,譲王子昭大开眼界了!”    被抱了的两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,这个年代还不兴这么亲密的动作,除了会把人吓到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。    尤其是赵三郎,低着头尴尬地不说话,半响才冒出一句:“本公子爱慕慧珠郡主,你……你……没机会的。”    “……”唐越嘴角一抽,恨不得把他丢到山里喂狼去。    “就是你有这
		
		
		
				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