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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08节  (第2/2页)
刻。那种细分到每一个人体器官的“图腾加持的自愈能力有多厉害”,它们也说不上来。    如果这个时代科技够发达,能够有足够的科学仪器分析图腾之力就好了。    好羡慕千年后科技时代的这个世界的人,他们一定有许多有趣的科学课题可以研究。    ……    部落人本来对什么夙晨的“禁令”阳奉阴违——不是他们不尊敬巫的命令,只是人都有侥幸心理。    有了轻便柔软的布衣服之后,部落人就不再愿意裸穿兽皮。    当鸿开办了“时装”课之后,部落人就不再愿意穿难看又不方便的衣服。    刺绣的技艺传开之后,部落人就恨不得立刻在自己衣服上绣满了漂亮的图案。    而且刺绣不但是个技术活,还是一项天赋。家里较为富裕的图腾战士,很愿意出高价请人来帮自己修东西。对于很多身体羸弱的人而言,这是补贴家用的好活计。    刺绣说难肯定难,但只说入门,也很简单。    只要学会一种基础针法,细心的人,就能绣出像模像样的图案。    当大家都学会同一种针法之后,比拼的就是审美和手指的灵活度。用夙晨的话来说,就是“心灵手巧”程度。    鸿在这方面再次显现出自己无人能及的天赋。他画的刺绣图案就超出普通人太多,绣图案的时候,针线在鸿粗粗的手指间,仿佛有了自我意识,鸿甚至能一边和夙晨聊天,一边轻松绣出十分传神的图案。    夙晨彻底对鸿在艺术方面的天赋跪了。    画画也就罢了,木工活也罢了,为什么鸿在打铁和刺绣方面,也能这么优秀?对了,还有音乐……难道真的是只要他感觉到了美感的技艺,他都能很快掌握?    鸿真是个天才,可惜生错了时代。如果他生活在末世来临前的现代,凭借他这张脸和这可怕的天赋,混个高逼格国民男神轻轻松松,代言接到手软。    不,或许他根本不需要接什么代言,卖画卖绣品,就够他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。    呃,好像比起卖画卖绣品,还是接代言来钱更快更省事?    夙晨陷入沉思。    夙晨在沉思,鸿也在沉思。    学了基本的时装和刺绣知识之后,鸿怎么看他自己送给夙晨的兽毛袄子,怎么觉得难看。    看看这颜色,看看这样式,看看这板型,看看这朴素到不忍直视的装饰……图腾在上,我怎么做出这么难看的衣服给夙晨穿?    就算夙晨不嫌弃,夙晨穿出门,岂不是丢了炎黄的巫的脸?而且也让别人看轻了自己的手艺?    不行,这件衣服绝对要返工!    “返工?不行不行!”夙晨怎么也不愿意脱掉暖和的兽毛袄子。    兽毛袄子不好做,鸿给他做了一件,数给他做了一件,他就两件兽毛袄子换着穿。    鸿要重做,他就没有可以换洗的兽毛袄子了!    看着夙晨一副“你是不是想要冻死我,给炎黄换一个巫”的态度,鸿只好暂时放弃重做夙晨身上的兽毛袄子。    他只能收集兽毛,再给夙晨做一件。    “等你做好,我恐怕已经不需要兽毛袄子了。”夙晨提醒。    一件兽毛袄子至少要缝半个月,再加上刺绣,以鸿对艺术精益求精的态度,至少一个月才能做好。    那时候河水都开冻了。    鸿想了想,好似的确如此。    他犹豫许久,最终决定出贡献值,请人一起帮忙。    夙晨十分赞同。    虽然鸿很厉害,但也没必要所有生活用品都自己做。    一个人一个月能做几套衣服?当开春之后,鸿和夙晨都会忙起来,就更没时间做衣服了。    如果鸿喜欢给他做衣服,每个季节做一套就行了,没必要所有衣物都包揽,鸿也没空。    当然,如果只是之前简陋的兽皮衣服,鸿一天能做很多套。但要加上刺绣的细麻布衣服,这就很耗费时间了。    鸿叹气,他就希望夙晨的衣服,都由他一个人做。    夙晨见鸿有些沮丧,提议道:“我本来就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,你做衣服做朴素点,别加那么多刺绣,以你的手速,两三天就能做一套单衣。华丽的外套什么的,再请人一起做?”    鸿继续叹气:“我想让晨一年四季都穿最华丽的衣服。”    夙晨嘴角抽搐:“不,我不需要,很麻烦。”    他又不是皇帝,难道还专门给他弄一千个绣娘做衣服吗?他们炎黄部落现在的人人口都没超过两千。    夙晨腹诽,还好鸿只是蛮荒部落的首领,不是古代封建皇帝,不然他肯定是宋徽宗那种类型的昏君。    鸿见夙晨的确对华丽的衣服兴趣不大,最终妥协。    以后夙晨所穿的日常衣服,不搞那么多花样,只要方便舒适就行。    而祭祀和将来访问中部大部落将要穿的礼服,则由全部落一起制作。    鸿第一次听说“礼服”这种衣服,得知“礼服”的含义后,非常兴奋的给夙晨设计礼服的样式。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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