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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(第2/2页)
开得有些飘飘然了,真的觉得自己以前可能是傻逼,太穷了自己作的。 他没向店里的人显摆这个事,他敢吗。小姚好不容易约到一次,那天何毓文出差,他坐着小姚风驰电掣的小电驴吃夜宵。小姚在风中问他驾驶证考出了没有,他神气地说: “当然考出来了。” “厉害啊。” 小姚问:“小郑同志打算什么时候提车?” 郑珏沉默了下,唯唯诺诺地,“嗯……再说吧,我也不知道。” 他太久没和小姚坐在露天的小摊上大快朵颐吃东西,同何毓文一起吃饭,总是有点慢吞吞的,他有时偷偷欣赏何毓文,人家吃五毛钱一根的油条都能吃出慢条斯理,享受大餐的感觉。他不得不迎合这样的节奏,不仅如此,吃饭时也最好不要讲话。 何毓文的家有点死气沉沉,要不是有他这个活人在,他单独呆在叔叔家,像是住死人住过的房子。 小姚问他和晶晶那个女孩子相处的怎么样,郑珏真的兜不住,说已经分手了,小姚问他:“真的假的?” “真的。”他就没和女孩子在一起过。他哪里耽误得起。 小姚:“那你现在是又有新欢了?” 郑珏下意识说没啊,小姚立马反驳他:“你别跟我狡辩,好几天我看见你脖子咬得一口红一口紫,牙口不错啊这新欢。” 郑珏脸红了,他还真没在意到这个,低头吃东西,小姚嘿嘿笑了几声,拍了一下他的肩膀: “以前算是小看你了,怎么样,现在这个?有照片没?” 郑珏:“哎,没照片,长得不好看。” “多大?” “比我大一点。” “哟,姐弟恋?”他带着戏谑的口吻,“小玉,挺厉害啊。” 郑珏很腼腆,不再透露那位新欢的任何信息,小姚套不出话,便给千杯不倒的小郑灌酒,结果结局和往常一样,郑珏顶多脸红,倒是他喝得再一次不省人事。 第三十四章 两个人呆久了,不经意会沾染对方一点习惯。郑珏反正是这样子了,他只穿何毓文买的衣服, 喝何毓文喝的牌子的牛奶。他原本从不喝牛奶。但是他每次到何毓文家过夜,何毓文睡前总会给他热一杯。睡前监督他,让他喝完。说是助眠用的。 他同何毓文一起去超市,散步,路上遇到他以前的同事,他介绍何毓文,说他是他的一个远房表叔,何毓文站在他旁边,不苟言笑。谁敢主动与他说话。 国庆,何毓文自己还在寻思要不要去哪里玩,何毓文就和他说,飞机票订好,酒店订好,什么都安排好了。郑珏虽然不说什么,内心其实十分受用,谁不喜欢自己的对象在背后已经搞完了他正准备筹划的一切东西呢。 他在这点,表现得挺虚荣的,但他自己不觉得。何毓文给的东西他也不客气一下,说,给你的,他嗯一声,不好意思地道完谢,送的东西彻彻底底归他了。 这次国庆,十月份,何毓文带他去了一个港口城市,晚上吃海鲜,早上在宾馆郑珏睡懒觉,醒来他张嘴吃午餐,下午精气十足地跟在何毓文背后,兜兜转转,去了有名的风景点,还去高高的瞭望塔看日落。郑珏第一次发现日落居然还挺好看的,红红的太阳像颗红彤彤的咸蛋黄。何毓文倚在旁边的护栏,垂着眼睛偶尔往底下瞥一眼,大多数都在注视郑珏看风景,嘴角挂着淡淡的温暖笑意。 郑珏那颗虚荣心,以及谈恋爱开始寄予对方的期望值,一路膨胀狂飙。他不能表现得太心安理得,床上便十分卖力;何毓文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,完美贯彻“怎么爽就怎么上”的方针。年轻人咯,特别像郑珏这样没钱的异地打工仔,首先钱是他追求的第一位,遇到有钱,看上眼的能不好好抓在手里吗?再难搞,也就那样。在他的勾引、试探重重翻山越岭下,不照样两情相悦,打情骂俏的。 一切都在郑小珏的魔掌之中,国庆回来他又胖了一圈,他有天发觉自己胖了,还白了,进化成特别显富态的白,急急忙忙地跑到何毓文那报告,哎,我胖了。 何毓文:“胖了不挺好的吗?” 郑珏:“胖太多了吧。” 何毓文笑了下,“挺好的。”他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,“我喜欢。” 郑珏败在这句简单又俗套的“我喜欢”三字上,后来才知道何毓文说喜欢,是指他屁股肥了,撞的时候会很爽,哪像以前瘦得没多少肉。就像顶一具骨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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